□晚报记者 杨 丽
本报讯 “损坏商品照价赔偿,否则死全家。”“损坏商品不买或者偷东西的,猪狗不如。”9月17日上午,记者在市风光路中段一家小商品店里见到了这些“雷人”的标语。记者数了一下,约10平方米的小店内,悬挂着6个“雷人”标语。
“这是对顾客的不信任,让人瞬间失去了购物的热情。”市民王悦站在店门口对记者说,看到店里搞活动,她就准备去逛逛。刚走到门口,看到这些带有侮辱性的标语,王悦止住了脚步。
记者进入店内,看到里面有女孩用的头花、皮筋,孩子的玩具,盆、勺子、茶瓶、杯子等生活用品。这些小商品大都包装简单,质量一般。记者查看了一些商品,发现上面均未标注生产厂家和地址,做工也很粗糙。
“商家如果怕顾客损坏商品,可以换一种提醒方式,这种带侮辱性的标语让一向被称为‘上帝’的顾客如何接受?”市民贾丹气愤地说。
看到记者采访,店主告诉记者,他是为了防止商品被损坏才出此下策的。这名姓祝的店主告诉记者,半年前他从江西来到驻马店开这家小商品店,因为东西便宜,吸引了很多顾客。谁料有些顾客在选购商品的时候,常常损坏东西,他一气之下才写了这些标语。店主告诉记者,写上这些标语后,商品损坏的情况并没有明显好转。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橡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黄民之。他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店主不可以在店内悬挂有侮辱、淫秽语言的标语。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工商部门会尽快核实,并责令店主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