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离职 去年年终奖单位不给发
“仲裁院”帮职工要回2万余元钱
今年初以来 我市400多人通过仲裁讨说法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如果不是‘仲裁院’为我撑腰,恐怕我的2万多元年终奖就要不回来了。”昨日,驿城区的万家伟对记者说。
像万家伟一样,今年初以来,我市有400多人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自己讨回了公道。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到,目前,我市各县区均已经成立了“仲裁院”,劳动者可通过当地“仲裁院”讨说法。
劳动者讨回2万余元年终奖
记者了解到,2006年,万家伟在一家保险公司上班,公司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
“2014年2月,我因家里有事申请辞职,但公司不给我发放2013年年终奖。”万家伟说,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他2013年年终奖22000元。
用人单位则称,公司有规定,已辞职的职工不予发放年终奖。公司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认为,年终奖是企业在年度末给予员工的奖励,是对员工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因申请人2014年2月离职,公司不为其发放2013年年终奖的做法不恰当。
“所以,我们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申请人2013年年终奖22000元。”该院院长王更生说。
各县区均已成立“仲裁院”
今年初以来,我市有400多人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记者了解到,2014年1月至8月,全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0多起,包括立案受理案件300多起、案外调解116起。全市没有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不当而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劳动人事关系基本和谐稳定。
据王更生介绍,为缓和劳动人事关系矛盾,根据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县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通知》,要求2013年底以前, 我市各县区都要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目前,我市各县区均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中西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准编制20人),正在进行人员招录工作。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录工作结束后,劳动者遇到劳动或人事方面的争议案件,可直接申请仲裁。”王更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