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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变着花样非法集资

以预售房屋的形式,违规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属违法行为 我市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27 15:01:53  

□胡江涛   班永威

近日,市住房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要求采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我市房地产行业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掌握我市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有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下一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市民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房地产行业

非法集资的三种模式

一是以分割销售商铺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核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将整幢楼分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这些小商铺之间无墙隔离或者本身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的形式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二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销售融资。

三是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进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是,房地产企业承诺给予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通过自己或者通过中介公司向社会公众融资。

重点排查两大块

市住房管理中心重点排查两大块,分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

排查的主要内容有:

以预售、合作经营、投资入股或加盟等为名,承诺高于法律法规规定利率作回报,收取订金、股金、加盟费等行为。

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等。

非法向社会公众集资现象。

被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违规现象。

排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71日至8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810日至826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检查监督时间一直持续到明年3月。

购房者要增强风险意识

房地产集资一旦出现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资金链紧张,往往会以高息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但是,如果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链断裂,很容易产生烂尾楼、延期交房等情况,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因此,消费者切勿瞄准高收益率,听信一些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以售后包租方式投资房地产。要正确甄别相关的宣传信息,深入调查市场,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建议借助房地产、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力量,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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