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群发短信 两男子被判刑
我市首例利用“伪基站”牟利案件一审判决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王宏宇
“黄金商铺机不可失、错过不再有。”“浪漫七夕,商家优惠特卖”……
经常收到这样的手机短信,不少市民都会摇头苦笑。可也许你不知道,类似贷款、卖房、商家促销的手机短信,甚至汇款诈骗的垃圾短信,很多来自于非法设立的“伪基站”。这一方式已经成为一些人牟取暴利的工具。
昨日,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垃圾短信并从中牟利的案件。陈永利、陈孟中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一年零六个月。
违规发放各类广告42.6万余条
高额回报,是“伪基站”一度猖狂的根本原因。据悉,2013年12月,陈永利通过互联网以1.8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套发送短信的设备“短信群发器”(又称“伪基站”设备)。该设备由电源、主机、电脑、天线和手机组成。
“用这个‘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只要一个人就能轻松操作,一个小时就可以发几万条短信。”驿城区法院法官向记者介绍。
2014年1月以来,陈永利雇用陈孟中多次在驿城区、汝南县、上蔡县和泌阳县等地向移动用户发送各类宣传广告42.6万余条,并从中牟取巨额利润。
经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对缴获的“伪基站”设备进行检测发现,该设备能在935MHz至960MHz频段内发射信号,可对中国移动基站设备产生同频干扰,具有向手机发送短信功能和阻断手机接入仿真基站信号的功能。
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据悉,不法分子在使用时先用设备中的手机测试出所在地点移动通信企业信号使用的无线电频率,然后开启“伪基站”,输入取得的频点作为发射频点,再输入发送的短信内容,与“伪基站”发射有效区域内的移动通信用户强行建立连接,中断中国移动手机用户网络信号,使移动用户手机接收到“伪基站”发送的短信息。
“手机信号被强制侵占的用户,会有8至12秒的时间脱网,以至于不能正常接收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还容易使接收到垃圾信息的用户上当受骗。”这名法官介绍,这也是我市公开审理的首例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垃圾短信并从中牟利的案件。
法院认为,陈永利伙同陈孟中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二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量刑时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一审判决陈永利、陈孟中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一年零六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