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07月31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公布20家合法房产中介机构名单

发布时间:2014-07-31 08:41:56  

□胡江涛

 

房产中介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市民与房产中介的纠纷时有发生。

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中介健康发展,近日,市住房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

今日,市住房管理中心通过本报公布第一批符合备案等级要求的20家房产中介机构名单。

市住房管理中心要求,已经备案的房产中介(含分支机构),应按照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分支机构悬挂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从事相关业务。

市住房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房产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条件及从业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备案资格。

此外,对不符合备案登记要求的房产中介机构擅自从事房产中介业务的,房地产交易及登记机构不得受理其代理的业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也不得委托其代理销售商品房。

市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房产中介办理业务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手续的中介机构,核实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或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