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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6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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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标准调整后9起轻微交通事故“私了”

发布时间:2014-11-26 08:25:26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本报讯   “发生追尾事故后,事故认定、理赔查勘……不到半个小时,我们双方就协商好了,我的车损金额是4600元,对方的是3000元。”昨日上午,驿城区的先生说。

这是“私了”范围调整后,市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快速处理的首例交通事故。111,市公安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对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受理案件范围进行调整,双方车损均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可“私了”。

据悉,1118日中午11许,先生驾车行至市置地大道与文明大道交叉口,急刹车时撞上了前方正在行驶的先生的车。

“发生事故后,我及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先生说,“我买的有交强险,也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先生说,民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赶到后,看到双方无人员伤亡,建议他们去市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处理。

到市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后,双方各自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就把理赔问题解决了。

111,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标准金额由双方车损2000元以下(含2000元)调整至5000元以下(含5000元)。这是标准调整后,我们中心处理的首例轻微交通事故。”市交通事故理赔中心负责人侯亚群说,截至目前,他们已处理9起车损5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

据悉,自今年720日,市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正式运行以来,市区道路轻微交通事故“私了”模式越来越受市民欢迎。

由于市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运行不足半年,仍有一些环节需要完善。

“一部分人只要一出交通事故就盲目到理赔中心,而还有一部分人不愿意来处理。” 这名负责人说,“这主要是双方当事人对中心及相关理赔规定不甚了解。”

“我们中心每日8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正常办公,对符合条件的事故车辆进行保险理赔查勘、确定损失金额、开展与理赔服务相关的工作以及进行事故认定等。”侯亚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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