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方舟子与崔永元的官司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双方相互质疑指责,火药味十足。方舟子诉崔永元多条微博言论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2万余元。而崔永元反诉方舟子恶意挑起事端,污蔑攻击崔永元,因此也提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共计67万元。
“打完这个官司,我准备到民政部和北京市民政局举报方舟子没登记的非法打假基金等。”崔永元在庭下说。
崔永元教授资格遭质疑
23日上午9时30分,庭审开始。方舟子和崔永元都没有到庭,各自委托两名代理人前来。方舟子之前告诉记者,他的官司他都不会出庭;而声称下午将亲自出庭的崔永元也没到庭,他在电话里称上午有睡觉的习惯。而昨天凌晨3时,他还在微博里转发了一条网友支持的网文。
尽管两位名人没到场,但法庭调查和辩论还没开始,双方就在庭上火药味十足。当法官开始核实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被告律师宣读崔永元的身份是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时,方舟子的代理人立即提出质疑:“崔永元不是传媒大学教授,连教师都不是,教授应持有教授资格。”并在庭审中强调崔永元“还是全国政协委员”。
在法官询问下,崔永元的律师表示“不清楚”。法官遂让崔永元3天内提交教授资格证明。
方舟子指责崔永元诽谤
方舟子委托代理人称,发现崔永元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信息攻击方舟子,其中用了“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最脏,坑蒙拐骗都干过,可他是三无人员脸皮又奇厚”、“骗子”、“流氓”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方舟子的内容。
方舟子指责崔永元微博无事实依据,要么没有事实依据是恶意诽谤,要么是公然侮辱,使其名誉受到严重损害。
对于崔永元的反诉,方舟子的律师还当庭反驳道:“崔永元在不断转移话题,挑起事端。是崔永元使用侮辱诽谤言语攻击方舟子,栽赃陷害的信息内容至少有4处……崔永元才是纠纷的始作俑者,这均是有根据的。公益项目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方舟子的微博均是对崔永元侵权的回击,不存在侵权之处。”律师还质疑对方所述不都是方舟子本人的言论,故向法庭申请对微博内容逐一核实。
崔永元列举反诉理由
崔永元委托律师表达了答辩意见,称崔永元涉诉微博均有事实依据,是崔永元基于公众利益考虑,为了批评、驳斥方舟子的错误言论发表,没有侵权故意,没有诽谤侮辱其人格,涉诉微博不侵犯其名誉权。而且方舟子并没有名誉受损的事实。“本来你的社会评价就不高,‘流氓、骗子’是恰如其分的评价,不是诽谤侮辱,我们有大量证据,有事实基础。”崔永元的律师告诉记者。
在法庭上,崔永元方还列举了反诉理由。“称‘骗子’等是针对方舟子某些特定行为。”纠纷缘于双方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观点不同,原本应该平等理性争鸣。但方舟子恶意挑起事端,于去年9月9日方舟子先攻击崔永元“传谣”,称崔永元为“转基因方面的白痴”,“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用谣言、谎言来妖魔化转基因技术。”自此,方舟子在微博发表了大量侮辱、诽谤崔永元及其团队的微博内容。
崔永元一方当庭指责方舟子污蔑崔永元发起的公益项目,恶意攻击崔永元联合其他机构在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发起的“给孩子加个菜”公益项目,称“崔团队的人才是骗子。骗子推销的慈善活动能相信吗?”“一帮骗子加流氓在搞慈善。”
另外,崔永元方提出,方舟子攻击由崔永元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发起成立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崔永元公益基金”,并诽谤崔永元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崔永元公益基金提取了2000万元“管理和行政费用”,说崔永元“浪费捐款”、“涉嫌贪污问题”。
为了让公众更多了解转基因食品,崔永元自费赴美拍摄转基因纪录片,但被方舟子称“纪录片中采访的超市顾客是个职业托儿”。此外,崔永元还认为方舟子污蔑自己以交易手段在“中美电影节”中获奖;污蔑崔永元人格,称崔永元“既无学术资质又无学术道德”,“中国传媒大学聘请一个满口谎言、谣言的人教历史”;崔永元没有为任何有机食品代言,但方舟子污蔑其为某品牌有机奶粉代言。
双方庭下“互斗”
开庭的前一天,方舟子就在网上发布微博,公布其提交给法庭的《被告崔永元侵权微博内容归类列表》和《反诉答辩证据目录》。他称:“我们提交的都是有关的证据,不像崔永元方提交的全是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的‘证据’。”
崔永元则在22日晚8时约见了律师,商讨应对23 日的庭审。不过,崔永元告诉记者:“与方舟子的官司对他‘没什么影响’,‘太弱了’。一开始我很认真准备诉讼,想通过法庭把转基因这事说清楚,但法庭不审这个。我不愿意提起这人。我讲究规矩,讲理就是讲理,耍流氓就是耍流氓,你要网辩我就陪你网辩,但他又选择诉讼了。要寻求诉讼,我第三天就可以诉讼了。他像口香糖,粘上就弄不掉它。他一开始假装讲道理,讲不过就骂,骂不过就打官司,现在已打了好多官司。我没时间陪他一个接一个官司打。”
新闻链接
崔永元和方舟子
恩怨回顾
2013年9月:两人由“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开始争论,后来上升到质疑对方的语言逻辑问题、有无资格科普问题等。
2013年12月:崔永元离职央视,并透露方舟子向央视“告状”,对此方舟子回应称造谣。
2013年12月底:辩论升级成骂战,扯上家人“互骂”。
2014年1月15日:方舟子律师递交起诉材料。
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彭剑律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方舟子起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起诉材料。
2014年1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告方舟子诉被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方舟子称央视前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
2014年3月5日:方舟子实名举报崔永元基金违规千万元支出未公布明细。
3月5日,方舟子向北京市民政局、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举报崔永元公益基金涉嫌违法违规。
2014年3月底:方舟子质疑崔永元两亿元天价代言。
3月28日,崔永元在助阵舞蹈家刘岩的新书发布会上承认自己已经接下一笔代言,10年的代言费为两亿元。他还表示,“这笔钱我捐给了我的基金会”。方舟子立刻在微博中提出质疑:“捐款不必交税,收代言费则是要的,崔永元交几千万元个人所得税了没有?”
2014年4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是否受理反诉听取双方意见。
2014年4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发表的微博言论亦侵犯其名誉权,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为由,在举证期限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方舟子删除侵权微博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67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与方舟子提起的本诉合并审理。
2014年7月23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