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张旭东
本报讯 “我们从今年1月就享受到了这项优惠政策,截至10月,减税1万多元。这笔资金足够我们公司的电话费、水费等零星开支了。”昨日,驿城区宏瑞食品加工企业的经理万鹏说。万鹏所说的政策是指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10月底,全市第三季度预缴申报中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收政策2577家,较去年的788家增长227.03%,政策优惠面达百分之百,在全省国税系统排名第一。
记者了解到,市国税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政策由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扩大至10万元以下。”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增加,以及贷款融资难的问题让小微企业的日子很不好过。考虑到价格因素,此次提高到10万元是合适的,这意味着有更多小微企业将享受到税收优惠。
据悉,今年初以来,市国税局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在企业进行预缴申报时,自动提醒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并自动计算企业应享受减免税额。截至目前,市国税局共减免所得税392.24万元,比去年增长8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