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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7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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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开始招生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

发布时间:2014-07-17 16:32:43  

□晚报记者         实习生     

     昨日上午,记者从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已经开始。第一志愿各普通高中要在20日前录取结束,第二志愿在21日至22日录取完毕,第三志愿在23日、24日两日内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25日报征求志愿计划。

网上录取公正透明

     昨日,201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会召开。会上,市教育局一相关负责人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今年是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的第二年。网上录取保障了中招录取工作的公正透明,规范了中招秩序。

     这位负责人介绍,普通高中录取根据招收计划,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次进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计划余额征求考生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二次补报志愿。

     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分配生降20分至40分录取。享受降分录取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在籍生,且连续3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严禁普通高中录取未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学籍的学生。在我市以外其他地方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申请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时须参加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待取得高中学籍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择校生不得超过计划数的10%

     记者了解到,今年中招各学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增加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各高中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严禁擅自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

     据了解,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者退学时,学校要按照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等。

     在今年的中招过程中,各高中不得炒作高考升学率,不得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高中学生录取入学后,不得在全市范围内的高中之间无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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