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园八宝粥内喝出虫子
厂家业务员:“虫子是粮食内的,说明没有打药”
【微友 AAA@通顺达租车】 我喝达利园八宝粥发现个虫子,并拍下了八宝粥内虫子的相关照片。
【微访 (记者 苏莉 实习生 张振飞)】 7月9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市文明大道与春晓街交叉口附近的通顺达租车公司。“太恶心了,都快喝完了,发现个虫子,现在感觉胃里面在翻滚,想吐。”通顺达租车公司的汤涛告诉记者。
当天上午 9时30分,因为没有吃早饭,他打开了一箱不久前亲戚送的达利园桂圆莲子八宝粥。
“快要喝到底部的时候,我发现一个类似豆皮的东西,仔细一看这个黑东西竟然还有腿、翅膀,真恶心。”汤先生说,俩孩子都已经喝完了,也不知道他俩的粥里有没有类似的东西。
记者看到,桌子上还存放着汤先生喝剩下的八宝粥,在小勺子上是一个黑色的类似蠓虫的小虫子。
记者看到,该八宝粥是由福建达利园集团,2013年8月在湖北孝感生产的。“我给福建达利园集团客服打了几次电话,一直没人接,又辗转联系上驻马店的经销商。这都快一个小时了,对方还没来。”汤涛告诉记者。
“应该是粮食内的虫子, 说明没有打过药。”当天上午11时10分,厂家的一名业务员来到现场看后说,按照厂家规定,他们明天派人送来10罐八宝粥,剩下没拆的由消费者退还给卖方。
“八宝粥是达利园的,厂家和营销部门应该处理,让我们自己去找卖家实在行不通。况且,他们就是送来10罐八宝粥,谁还愿意喝?”汤涛说,他们要求业务员将10罐八宝粥折成现金,并把剩下没打开的退回。但业务员表示自己不能做主。
因为双方各执一词,赔偿没有谈妥。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拨打市工商局12315热线,工作人员称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10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