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08月06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警提醒:车应停在安全的地方

发布时间:2014-08-06 09:45:43  

车内无物可偷 小偷留言:“二货车”

民警提醒:车应停在安全的地方

□班永威

       小偷在车内没有偷到东西,竟然在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写了三个字:“二货车”。昨日,市民刘女士向笔者讲了她的遭遇。

 

停路边的车被小偷“光顾”

 

女士和朋友出去玩了一个星期,由于小区内没有停车位,她便把车停放在路边的停车线内。女士买的车是二手车,花了1万多元钱。“车破,小偷应该不会‘惦记’。”女士说,她以为这么破的车不会有人偷。

昨日,出行归来的女士看到自己的车还停在路边便放心了,没想到走近一看被人留了言,才知道小偷曾经“到此一游”。

 

小偷留言:“二货车”

一个星期没清洗,女士的车上全是灰尘。“我拿出毛巾擦车,擦到右边后车窗玻璃时,发现玻璃窗被打开了一半。”女士说,“我将车停这里时,车窗是封闭的。”

于是,她进入车内发现,车内的衣服、垫子及车辆保险单都散落在座位上。她意识到,小偷进到了车内。让女士哭笑不得的是,她抬头发现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写着“二货车”三个字。

“这应该是小偷没有偷到值钱的东西,留的字。”女士说。

 

车内不要放贵重物品

虽然没有丢失什么东西,但女士还是报了警。民警提醒女士: “如果长时间不开车,要把车停放到安全的地方,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停车后一定要再检查一遍车辆是否锁好。”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