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08月11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要求河渠边必须放警示牌

发布时间:2014-08-11 10:13:05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张润东

本报讯   昨日,市公安局与市教育局共同召开全市加强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再次对全市中小学生暑期安全工作作出部署,重点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本辖区近年发生的溺水事故、警情逐一进行倒查分析,排查涉水安全隐患,联合教育、水利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学生上学必经道路以及村庄周围的水渠、河道、水库、池塘、水坑等重点水域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排查安全设施是否损毁、是否齐全等。

县级教育、公安等部门要组织中小学校与所在乡镇、村庄建立暑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各有关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沟通和对接,对学生经常戏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

同时,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作必要的警示牌,放在河渠湖塘边。公安机关要积极部署警力,对河渠湖塘加强巡查,发现学生戏水、游泳要及时劝阻。要切实通过设置警示牌、建设围栏、设立安全员、建立巡逻队等有效的形式,避免溺水事件发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