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08月25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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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栖园物业公司的资质被注销

发布时间:2014-08-25 16:37:44  

       本报讯   824日,市雪松大道东段林栖园小区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资质被注销,物业却通知我们继续交物业管理费,这让我们很担心。”

       当日上午,记者看到该小区大门口有保安看门,车辆停放得比较整齐。

       业主汪先生说,他前几天在《天中晚报》上看到驻马店市房管局关于2013年度对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进行考核的公告。公告显示,市房管局对2013年度全市249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及格的55家企业予以注销资质,其中包括给他们小区提供服务的林栖园小区物业公司。

       “不敢再给这家物业公司交费了,它的资质被注销了,哪一天突然撤了,我们交的钱找谁要?”汪先生担心地说。

  市房管局物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栖园小区物业的资质确实被注销了,该物业公司目前仍在小区照常服务,现属无资质经营。由于该物业公司是小区开发商的前期物业,如果小区有业委会,就可以由业委会代表业主选聘物业公司。

      林栖园小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烽明承认,物业前期没通过市房管局的资质审查。“现在该小区的业委会还没成立,也没选聘新物业,我们还不能退出,属于过渡阶段。”刘烽明说,林栖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当初小区开发商的内部物业机构,2013年错过了物业公司的资质审验时间。

      “我们已经向相关部门提供了所有物业公司的手续,准备变更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法人。”刘烽明说。

  “为避免出现物管真空现象,我们就延续了物业服务。”刘烽明说,如果小区业主觉得变更后的物业服务不到位,可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聘请新的物业公司。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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