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当天,我和几位朋友在市金山路的一家饭店点了几个小菜和两份素面。吃黑木耳时,我觉得嘴里一阵疼痛,好像咬到了异样的东西。我赶紧吐了出来,一看是一块玻璃 。这块玻璃有半个黄豆大。随后,我摸了一下疼痛的牙齿,发现不但牙动了,一颗牙还掉了一半。当时我满嘴是血,牙床一阵阵刺痛。”昨天下午,史先生告诉记者,他把这块玻璃拿给店里的工作人员看,工作人员给他换了一盘黑木耳,但拒绝赔偿。他想找饭店老板理论,但饭店老板不在店里。
事后,史先生被医生确诊为口腔黏膜划伤,牙齿损伤,花了360元的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