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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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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19 08:14:35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

今年,全市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6852

□晚报记者   李玉荣

本报讯   1118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调研组对《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我市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为期4天的调研。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轩出席昨天召开的汇报座谈会。

会上,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汇报了关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据悉,今年初以来,市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实行目标管理,把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工作质量作为县区工会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凡无正当理由不“应约”及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在各类评先中不参评,同时取消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等。

今年,全市经协商已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合同6852份,覆盖职工31.8万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落实。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收入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平均增幅接近13%,企业因薪酬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受理案件明显下降。

张昕在讲话中指出,《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实施是从法制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市直、各县区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认真服务好调研活动。

张德轩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旨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进一步推进《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落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未来几天,市人大常委会将就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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