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11月19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集体坑塘据为己有围墙堵住邻居出路

执法部门:已责令其拆除

发布时间:2014-11-19 08:00:39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是驿城区香山街道孙店村田庄村的田心民,我的邻居田保成将集体坑塘据为己有,并拉上围墙,把我家的出路堵死了。我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虽然执法人员认定该建筑是违法建筑,责令其自行拆除,但田保成不但不拆除,反而在围墙上安装了大门。”1116日上午,田心民向记者反映。

占用集体坑塘建猪舍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田庄村。在田心民的带领下,记者见到了这个长方形的坑塘。“这个坑塘四周都是村民的宅基地。当初田保成在塘边建猪舍时,其他村民没说什么。没想到他得寸进尺,竟把坑塘占为己有,现在又拉起了围墙。”田心民说。

记者从田心民提供的该坑塘四周村民的宅基地使用图纸上看到,坑塘的东侧是田保成家的宅基地,北侧是田恨家的,西侧是田群富家的,南侧是田心民家的。坑塘处在以上4家宅基地的中间。该坑塘南北宽14.5米、东西长18米,四周是5米宽的村规划路。“我家的出路在北侧,现在他拉起围墙,5米的出路被他占去1米多。”田心民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田保成。“这个坑塘是我大伯家的宅基地。我大伯无儿无女,他去世后由我继承,分队后归田庄村集体所有。20多年前我在这里建了几间猪舍养猪。”田保成说。

“现在田心民倒打一耙,说我堵了他家的出路。”田保成说。记者从田保成提供的一份2008815日,由当时的乡土管所、村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的《关于孙店村田庄村民组田来群(田心民的父亲)宅基地出路的调查报告》上看到,田来群家建东配房时占用村规划路4米,造成自家宅基地南侧5米出路无法通行。

“直到现在他家的配房也没有拆除,因为都是邻居,我为了他家人出行方便,就给他家留了3.6米宽的路,谁料他竟恶人先告状。”田保成气愤地说。

执法部门:已责令其拆除

“坑塘不是田保成的,田心民家的出路也不在北侧。因坑塘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不管是公有还是私有,未经批准,任何人擅自在集体用地上私拉围墙,都属于违法建筑,我们已责令其拆除。”驿城区香山街道土管所一名马姓负责人告诉记者。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