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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10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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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营理念是以诚信为本”

发布时间:2014-09-10 14:47:44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在这家店里买东西,我放心。”昨日,在市解放大道西段市中医院南大门西侧,市民杨美娜说,她经常到王景花的店里买东西,店主王景花很实在。

“我的经营理念是以诚信为本。”99日上午,王景花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从2011年她的副食店被评为“非公有制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店”,她就一直把“示范店”的牌匾挂在店内最醒目的位置上,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记者在王景花的烟酒店内看到,她的店面虽然不大,但各类商品摆放得很整齐。在东侧的墙上,悬挂着由驿城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工商局驿城分局、驿城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颁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创先争优示范店”牌匾。

“挂上‘创先争优示范店’牌匾,既是压力又是动力。”王景花说,她在食品安全、优质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要更加努力。

       “王景花的店被评为非公有制‘党员创先争优店’,是众望所归。”接受采访时,个体户张哲告诉记者,王景花做的好事数不完。“前不久,一位南阳的顾客把一部价值6000多元的手机忘在她的店里。她发现后,丢下生意,驾驶摩托车追赶了20多公里,终于把手机还给了那位顾客。”张哲说。

“王景花不仅拾金不昧,而且热爱社会公益事业。”驿城区工商局橡林工商所党支部副书记梁德志告诉记者,在非公有制党员示范经营活动开展以来,王景花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市场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并热爱公益事业。

       “我只是做了一名普通党员应该做的事。”王景花表示,她将以此为动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群众,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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