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防
“清仓”、“特价”、“一律五折”、“买一送一”……每到换季时,很多商场、超市就会对过季服装进行促销。这些特价的商品多被商家冠以“不退不换”的标签。
买回特价鞋 退换成难题
11月2日,市民刘萌逛街时看到,“安踏”专卖店正在打折促销,于是便挑选了一双129元的女士运动鞋。
付款时收银员告诉她:“特价商品,不退不换。”
过了两天,刘萌穿上新鞋准备跑步时,发现鞋的后跟有一处塌陷,便拿到该店要求更换。但该店店员表示,消费者购买的时候他们已经说得很清楚,特价鞋一概不予退换。
店员称这是老板规定的
随后,笔者走进市区某运动服装品牌专卖店,销售人员告诉笔者:“全场产品,购一件5折、两件4折。”
当笔者问购买打折商品是否可以退换时,销售人员说:“打折商品不退不换,因为打折后东西卖得很快,就算想给顾客调换也没货了。”
市解放大道与风光路交叉口几家运动用品店的销售人员均称:“顾客买的特价商品一般是不能退的,有严重质量问题才能调换,而且只能换同款。我们一般会提醒顾客注意挑选,并告知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这是老板规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商家的做法无道理
那么,特价商品到底能不能退换?商家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笔者采访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吴红安。
吴红安说,打折、特价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然而,部分商家利用此手段投机取巧,规定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相违背,属于商家单方面的格式合同,俗称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特价商品并不是瑕疵商品,所以打折或特价商品仍然可以享受‘三包’服务,如果市民遇到和刘萌一样的情况,可拨打12315投诉或者请求消协调解。”吴红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