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刘永奇 栗晨曦 通讯员 刘耀强 于 游
本报讯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拒不执行,有的当事人甚至故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这些抗拒执行的“老赖”,如今,除了受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不能办理信用卡等限制外,还有可能受到拘留等处罚。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即日起到明年3月,全市公检法三部门将联合开展打击“老赖”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两类违法行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召开了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全市各级法院将联合检察机关和公安部门,即日起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记者获悉,此次三部门联合行动将重点打击两类违法行为,第一类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
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这类人员由各地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
“老赖”再“赖”或被拘留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采取严厉措施,加以打击。
全市法院将对相关执行案件情况进行排查,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等罪名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甄别,及时将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将组织专门力量办理此类案件,确保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案件在明年1月底前提起公诉。
同时,人民法院还将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抗拒执行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符合拘留条件的,依法予以拘留。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的“老赖”,让他们无处遁形,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为我市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