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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9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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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小学发生踩踏事故 7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通报会上4名官员鞠躬致歉 原因初步查明

发布时间:2014-09-29 15: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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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学生被送入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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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通报明通小学踩踏事故原因,官员鞠躬致歉。

 

2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及盘龙区相关部门就明通小学“9·26踩踏事故举行新闻通报会称,7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或免职。26日下午,昆明市北京路明通小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

纪委通报   海绵垫放置不当引发事故

昆明市纪委27日通报称,根据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925日下午,明通小学体育老师将两块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的体育教学海绵垫放置不当,临时靠在学生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

926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明通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明情况,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导致学生严重伤亡。目前,对事故进一步的调查和认定正在加紧进行。

最新进展  7名责任人受处分

据昆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敏俊介绍,昆明市委、市政府对事故处理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和盘龙区政府参加的事故调查组。经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停职检查处分。

此外,盘龙区委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在此,我们向‘9·26踩踏事故’中遇难的同学致以哀悼,向明通小学所有的家长和同学致以最深切的歉意。”在27日的发布会上,区长焦林哽咽并起身,发布会台上的盘龙区副区长陆佳、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副区长庞博河也站起并鞠躬致歉。

据介绍,待事故相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清楚后,对此次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违反党政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遇难学生每人可获赔80万元

记者28日从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获悉,每名身亡学生可获得80万元赔偿金。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分两部分: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统一购买的校方责任险;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

理赔工作正在开展中。(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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