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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7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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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轻院士李宁捞钱手段曝光

发布时间:2014-10-17 15:19:15  

拿课题套经费 开公司捞公款

最年轻院士李宁捞钱手段曝光

可能成为首个被取消院士称号的“两院”院士

头顶“中国最年轻的工程院院士”、“中国动物克隆体系创始人”等光环,担任由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经费约200亿元的重大科研专项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近日却因侵吞科研经费被批捕。

在新中国的科学史上,52岁的李宁很可能成为首个被取消院士称号的“两院”院士。这个曾公认前途无量的科学家为何卷入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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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资料图)

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院内的中国农业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是李宁长期工作的实验室所在地。1014日,李宁的办公室大门紧闭,窗内一片昏暗。

李宁1982年大学毕业后,在2007年当选为院士,堪称“罕见速度”。他所负责的科研课题同样重大:其中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投资约200亿元。而李宁长期担任这一业内公认“航母级”科研项目的副总工程师。

李宁团队曾创造了多项世界和全国“第一”:世界最大的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可谓“成就斐然”。仅中国农大生命科学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的5年间,国际论文、省部级奖项等“学术产出”中,李宁占据其所在院系全部奖项的一半多。

与之相应的是,其获得经费的“吸金”能力在业内也“屈指可数”。同一时期,李宁所在的生物学院获得科研项目达374个,获得国家及各类经费达6.8亿余元。

“李宁最受争议的,就是他既是专项主要负责人、把关者,也是数10个子项目的负责人或顾问。”一位知情专家表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科研项目从立项、经费管理到项目评价,整个环节由行政部门主导,“重立项、轻研究”倾向普遍存在,身兼“运动员”、“裁判员”是一批课题的普遍做法,以强化个人拿项目、抢经费的能力。

开办多家企业捞钱

记者调查了解到,长期担任重大课题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李宁,还参股或控股开办了多家企业。正是通过“壳公司”参与课题、捞取公款,直接导致其“出事”。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李宁名下企业分布在北京、无锡等地。成立于20091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就是一家以李宁为法人代表的公司。

记者按济普霖公司发布的招聘地址查询,发现其址就在中国农大附近一处居民楼中。周边居民说,“根本不知道有这家公司存在。”而公司登记、公布的两部电话一部为空号,另一部无人接听。

就是这家“只见其名难觅其踪”的企业,却屡屡参与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进而获得国家经费。检索论文库发现,李宁共刊发核心以上期刊论文500余篇。以“中国养殖可持续发展”等课题名义刊发的论文中,济普霖公司名列参与者。不完全统计,济普霖公司参与的类似课题项目有近20项。

根据巡视整改通报,李宁等人承担的、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正是套取经费事发的导火索。尽管被侵吞的具体金额尚未公布,但记者在一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申报指南》中看到,该科研专项旗下单个子项目的规模为200万元至300万元。同时承接多个项目的济普霖公司,掌握的经费估计至少上千万元。

知情人士介绍,与多数专家与学生团队一同承接课题、使用经费不同,李宁采取的“专业化公司、专业化运作”近来十分“流行”。名义上是有利于课题的专业性、延续性,实际上,便于开票报账是重要目的之一。

分析

个案折射制度漏洞

不少师生认为,李宁案不仅仅涉及个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国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诸多制度性漏洞:

经费结余成为研究人员收入,为何成为明规则

一位“211”院校青年课题负责人表示,经费如果花不完,按理应上交,但大多时候没人这么干,而是设法“吞掉”。“有人年年找学生要火车票报销,一个课题三五人,一年的火车票却天南海北几百张”。

中国科协一项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约四成。这意味着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高等院校教职工收入偏低的背景下,经费结余长期是校方默许的额外收入。”上述负责人表示。

借助企业参与科研以便“报账”,为什么不受监管

与李宁类似,在此次曝光的教授套现经费案件中,已被判刑的陈英旭同样是利用国家重大专项总负责人的便利,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虚假发票、虚假合同套取经费。

业内人士指出,在《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外协公司”竟没有一条专门的规范,甚至未要求课题负责人开办的关联企业“回避”。

科研管理行政化、功利化易引发“吸金”乱象

一位科研人员说,当前科学界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评价科学家的标准不是看其学术水平、业界口碑,而是看其是否能吸引和占有大量资金。由此也造就了一些“科学家富豪”。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当前一些科研项目的开展目的不是为了创造生产力,而是为了满足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考核和经费指标。由于缺少公平专业的评估、监督机制,一些科研人员为获得经费不择手段。“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损失和污点。”储朝晖说。

                                       (据新华社)  

相关链接

教育部公布4起科研经费

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

记者16日从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获悉,在近期召开的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上,教育部通报了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并对即将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案件是:浙江大学原教授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贪污945万余元,被判刑10年;北京邮电大学原教授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银行存折冒名领取劳务费,将68万元科研经费据为己有,被判刑10年6个月;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以虚假采购耗材的方式向一家生物技术公司支付264万余元,涉嫌贪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东大学刘兆平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万元,被判刑13年。

据介绍,继2013年上半年第一批专项检查之后,教育部将面向30所直属高校开展第二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每校集中检查一周。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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