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晚报记者 张丽丽
很多企业负责人在谈生意、做买卖时,为了保险起见,都去市工商局,查询生意伙伴的信用信息情况。不过从下个月起,企业负责人只需轻点鼠标,便能轻松在网上查到生意伙伴的信用信息。
9月19日,记者从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获悉,从10月起,企业年度报告(简称年报)公示制度正式取代年检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全市16万个市场主体将公示信息。
年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原来企业年检的时间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使企业更好地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年报时间延长了两个月。”市工商局副局长陶峰说,“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为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
据悉,由于《条例》实施时间较晚,市工商局对2013年度的年报工作作出了特别规定,2013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企业,应于今年10月1日到明年的6月30日前报送年报并公示。
6月30日以后,对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市工商局将把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即黑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内容不真实 影响企业信用
从今年10月1日起,年度报告不再是工商登记机关对市场主体进行的监督检查,而是由企业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由企业负责。
“企业是保证其相关信息真实性的责任主体,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受政府部门监督。工商机关通过受理举报或抽检,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工商局局长刘剑平说,企业不及时、不真实公示信息,很容易被发现,工商管理部门核查后对企业进行公示和标注,这将影响企业信用,严重的在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银行贷款、矿产开发、法定代表人任职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准入。
“通过年报和信息公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管,效果会很好。”一家食品企业的老板吴力说,失去信誉对很多企业来说,比受到政府部门的经济重罚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