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宁 通讯员 李保忠
本报讯 10月17日是市检察院制定的首个“扶贫日”。10月14日、15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管学,法警支队支队长李年,机关党委副书记绳传龙分别带领3个走访小组,深入上蔡县大路李乡郝坡村、塔桥镇楼李村和泌阳县象河乡象河回族村3个扶贫点。
在扶贫点,他们慰问了郝景兰等贫困户,为他们送去米、面、油以及慰问金等,共计价值3万元。在走访过程中,每到一户,他们都亲切询问困难户的生活情况,以及需要检察院帮助的事项。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市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还把开展“帮贫扶困献爱心”活动作为该院体现执法为民的重点工作之一。
2012年以来,全国文明单位——市检察院筹措资金300余万元进行驻村帮扶工作,先后为上蔡县大路李乡郝坡村建设村级公路、援建村小学教学楼,为泌阳县象河乡象河村以及回民小学捐款、捐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