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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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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纳税服务有了“国标”

发布时间:2014-10-14 09:19:17  

□晚报首席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张旭东

 本报讯   服务规范零散、服务标准不一?今后,全市国税部门纳税服务将有统一标准。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从今年101日起,市国税局全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我市纳税人在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将享受全国统一的标准化服务。

昨日,市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徐立云介绍,此次统一纳税服务规范包括国税和地税共91120个业务,涉及税务登记、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文明服务等环节。

“以‘个人转让自住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为例,规范中明确了需报送的包括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售房合同或协议等在内的5项资料。明确了5项基本规范,规定要在7个工作日办结,并明确今后将提速至即时办结。”徐立云表示,规范实施后,纳税人报送资料将减少39%以上,办税环节减少62%。

目前,我市一些地方税务机关还存在服务标准不统一、服务水平不均衡、服务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导致同一项业务,各地税务机关要求不一样。“以前纳税服务标准不统一,不仅纳税人不清楚,我们提供服务时也没有规范的准则。这个规范等于给税务人戴上‘紧箍’,让纳税人吃上‘定心丸’。”市国税局局长李长林说,“规范实施后,不仅有利于统一标准,还有利于区县之间横向比较,更好地开展交流。”

“这些年,很多外来投资商关心的首要问题就是税收服务怎么样。”李长林说,规范的税收服务不仅是吸引外资的无形引力,还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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