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于河伟 通讯员 张桂华
本报讯 近日,确山县法院审结一起因叔侄互殴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叔叔王一某打伤侄子王二某,法院判决被告人王一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4年3月24日下午,王一某发现门前的柿子树倒了一棵,他猜想是住在屋后的侄子王二某干的,于是气冲冲地拿着菜刀来到王二某家门前,也砍倒了一棵柿子树。王二某回家后得知此事,带着妻子来到王一某家理论。二人话不投机打了起来,王一某一拳打中王二某的鼻子。经鉴定王二某构成轻伤。案发后,王一某积极赔偿王二某经济损失2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