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已逾50名。当“打老虎拍苍蝇”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新常态之际,一个历史性转折点也由此到来:依法反腐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党心所归民心所向,法制条件相对成熟
2013年1月22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一科学论断,为新形势下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建设廉洁政治指明了方向。
十八大之后一项超过百万人参与的网络调查显示,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反腐监督、住房问题、环境保护等12项群众关切度最高的社会热点问题中,反腐监督受关注度最高。其中,制度反腐、法治反腐被认为是预防和惩治腐败最有效的手段。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强化中央巡视、开通网上举报、践行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依法依纪严惩党政公职人员的腐败腐化行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赢得了党心、民心和普遍的国际赞誉。
专家认为,现阶段我国法治反腐已具备良好条件和现实基础——党心所归,民心所向,法制条件相对成熟。
福建省纪委原副书记张大共表示,“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写入十八大报告,凝聚全党共识,随着法治开始融入国家治理过程,厉行法治将成为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方式。最近一些高官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再次表明我们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张大共说,老百姓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政治参与热情越来越高,新兴媒体的兴盛,也为网络监督、群众监督提供了便利,为法治反腐创造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越来越多的法律被用来约束政府和管理者,规范权力的运行。
党纪国法双轨并行,纪检司法良性互动
对于出现腐败问题的领导干部,先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做出党纪处分后再移交给司法部门,这是“打虎”“拍蝇”的通行做法。“党纪国法双轨并行、纪检司法良性互动”,是中国特色反腐败斗争,打击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
专家认为,这一措施在未来一个时期内仍将得以坚持。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纪检部门、司法机关都需要重新对各自在反腐中的职能做出进一步明确定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按照依法治国理念审视“反腐败”,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含义:一个是反公职人员的职务性违法犯罪,另一个是建设政府的执政伦理与官员的行政伦理。“前者是法治的轨道,后者是德治的轨道,应该双轨并进。”
“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反腐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之下,在纪检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上已经做出了一些有效的尝试和探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日前对媒体表示,“比如在办案中越来越多地运用‘联合专案组’,让司法机关更早地介入到贪腐案件中;通过‘联合专案组’的调查,一旦确定违反党纪的证据,纪委会迅速做出党内处分,将案件移交给司法部门做进一步的深挖和处理。”
专家认为,未来进一步完善党纪国法双轨反腐的法治新思维,不是说执政党的纪律部门应置身于反腐之外,而是在法治的原则下进行精细化治理。国家司法机关与党的纪律部门“双轨”并进、分工配合,对党员干部职务违法犯罪和失德失信行为实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法治与德治双轨并重。
加强行政程序立法
著名法学专家江平认为,为确保公权力合法运行,需要加强行政程序立法,“程序正义才有可能实现实体正义,程序规则被破坏,也谈不上实质正义”。而立足于保证政府高效、官员勤政,除厘清政府的责任清单外,还应有配套的监督机制。
“权力约束、严格问责与透明政治,是澄清吏治的不二良方。”支振锋说,“权力不仅要‘进笼子’,还要‘晒太阳’。”
支振锋说:“要充分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监督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使得官员行动被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强化人大的监督和问责职能。通过构建一套高度透明、切实问责、监督制衡的现代治理体系,以严格治吏形成一个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最终实现政治清明、官员清廉。”
四中全会与民众有何关系?
法治与财富
法治与经济有什么关系?看似离得有点远,但假如你是一个想开公司的创业青年,也许会感受更深。时间就是金钱,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一个好的商业创意,如果不迅速付诸实施,可能就会失去先机。这就要求政府得给力,一个证件办半年,黄花菜都凉了。
没错,法治政府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知道自己该在哪里收手,然后让市场活力充分涌流。世界银行曾经出具过一个报告叫《变化世界中的政府》,其中有一个结论:“一个国家如果具有稳定的政府、可预知的法律变动方式、有保障的产权以及强有力的司法体系,就会比缺乏这些制度的国家取得更大的投资和增长。”
有一个法治良好的政府,就有一个讲究规则的社会,身处其间的民众才会焕发出创富的热情。比如立法明确财富归谁所有、如何交易,用强有力的司法维护这些规则。否则,社会成员辛辛苦苦积累的财富,说没就没,订立的合同说作废就作废,恐怕没有人敢去创富了。而这些,都是法治范畴。
因此,四中全会对法治建设的部署,尽管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却也与经济改革和民生事业息息相关。它释放出的改革红利,必将推动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进而提高民众生活水平。
法治与公平
公平正义是人类的追求。如果公平正义长期缺席,社会必将崩溃。
正义有时候会迟到,对福建小伙儿念斌来说就是这样,被羁押8年、4次被判死刑后,今年8月22日,他终于被宣告无罪释放。今年初以来,一批长期久压不决的案件宣判,其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疑案”一律从无。此举释放出的进步信号,令人欢欣鼓舞。
让违法的人受到惩罚,让守法的人免于恐惧,是公平正义最基本的体现。期待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进行更全面的部署,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办案,防范刑讯逼供、有罪推定、冤假错案。
再进一步看,如果社会贫富分化过于严重,社会结构严重板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也谈不上公平正义。如何打破利益藩篱,实现共同富裕?在当前,只能运用法治所包含的平等、民主、参与理念,协调社会各阶层利益。
法治与尊严
你肯定有过去政府部门办事吃闭门羹、看脸色的经历,这样的经历不仅关乎办事的效率,更关乎尊严。这似乎还是轻的。相信你肯定遇到过权力寻租的事情,一些人手里有点权力就想着变现。官员渎职乃至腐败,让经济社会运行成本陡然增加,更重要的是,它对社会规则和社会风气具有毁灭性打击。
所以你肯定对十八大以来的党风政风变化感到欣喜。进而又想,目前的天朗气清主要是高压的态势,让他们不敢贪不敢腐。怎么样能让他们不能腐败,形成一种新的常态呢?结论是靠法治,靠制度。此次四中全会或将对近两年来的反腐进行经验总结,并把成果固化,探索长效机制。
再进一步看,将公权力规范好了,法治的权威才能真正树立,也才更有底气运起法治利器,进一步治理社会。有害食品、环境污染、黑社会捣乱……诸如此类社会阴暗面,或多或少都有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因利益输送而形成保护伞的问题。
依法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已经成为破解许多社会难题的关键。
法治与安全感
喝点小酒开着车兜风,很爽。但当权利危及别人的时候,就需要义务出场了。“醉驾入刑”实行3年多,一组数据可以说明一部善法能起到怎样的作用。3年中,机动车年均递增1500万辆、驾驶人年均递增2000万人、道路里程年均递增12万公里,可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国发生涉及酒驾、醉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较“醉驾入刑”前同比分别下降25%和39.3%。
治理醉驾的实践最能注解法治的力量。法律能很好地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让公民有足够的安全感,现在,“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全民的习惯。
再进一步看,“徒法不足以自行”,要使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必须严格执法。近年来,破获湄公河大案、摧毁刘汉刘维特大涉黑犯罪团伙、打拐、打击电信诈骗、捣毁伪基站、治理网络谣言……执法机关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让百姓的安全感实实在在增强了。
十八届四中全会必将对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作出新部署,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要求。这可是关乎幸福感的大事。 (本版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