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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8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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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明确举报人权利

实名举报人将被保护

发布时间:2014-10-28 09:30:50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下称《举报工作规定》),首次明确举报人享有的具体权利,包括申请回避、查询结果、申诉复议、请求保护、获得奖励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举报工作规定》,检察院举报中心统一受理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检察院依法受理涉嫌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举报。人民群众可以采用信函、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举报电话“12309”等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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