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09月01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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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买水果后忘记带走 摊主丢下生意寻失主

“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4-09-01 10:48:06  

□晚报记者     

 本报讯    831上午,家住市解放大道西段瑞达小区的陈雪从一个小贩那里买了2公斤葡萄。付钱后,陈雪拿着雨伞走了,将葡萄忘在摊主的三轮车上。

“我回家后,才发现葡萄不见了。”陈雪告诉记者,这时她才想到自己付钱后没有拿葡萄。

 陈雪认为摊主不会在雨中等自己,便没有下楼寻找。“我刚把东西放好,换上睡衣,就听到有人在下面叫喊。我下意识地到阳台上往下看。”陈雪告诉记者,她发现在楼下叫喊的正是卖给她葡萄的小贩。

陈雪赶紧下了楼。那位摊主看到陈雪,立即将手中的葡萄递给她,并告诉陈雪她在小区内四处找她,已经找过四五栋楼了。

记者了解到,摊主叫张苗,经常骑着三轮车在市区的一些小区门口卖水果。

“我当时正在给另外一名顾客称水果,她走后我才发现她买的葡萄没有拿。我当时看到她骑着电动车进入瑞达小区了,就赶快到小区内寻找。”张苗告诉记者,自己把三轮车停在小区门口,请一名准备买水果的市民帮忙看一会儿,对方爽快地答应了。

“真没有想到,就为了这一点儿葡萄,你竟然丢下生意冒雨找我,太让人感动了。”陈雪对张苗说。

对于陈雪的感谢,张苗淡然地表示,做生意就应该讲究诚信。无论做的生意大小,诚信都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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