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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6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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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漏水修不好 业主拒交物业费

发布时间:2014-11-06 08:02:35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的房子漏水严重,物业公司一直拖着不修,现在无法住人了。为了让物业公司为我修房,我不交物业费。后来,我交电费时,物业说,你不交物业费,不卖给你电。”昨日,家住市金雀路东段名门蓝钻小区的刘路路说。

       据刘路路介绍,他家在小区4号楼。2013年,他发现客厅和卧室的房顶漏水,其间物业公司派人维修过一次,但没有修好。刘路路说他后来多次找物业交涉,但物业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

       “房子漏得很严重,我只好自己找人进行维修。随后,我找物业公司报销维修的2000元费用时,被物业公司拒绝了。”刘路路说。

       “前段时间,我去物业公司充电费时,物业公司的财务人员说我欠一年的物业费,要先补齐物业费,否则不卖给我电。”刘路路说。

       “我承认物业公司使用的这种办法是不对的,但刘先生长时间不交物业费,他这样做也不对。”该小区物业负责人李浩杰说,“房子还在维保期,维修的事得找开发商,我已与开发商联系了,开发商同意为他维修。至于刘先生维修房顶的费用,开发商也同意与刘先生协商。至于物业公司不卖给刘先生电,他向刘先生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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