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玻璃门破碎顾客洗澡时受伤
酒店:不赔偿别想离开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和朋友王伟在市骏马路北段瀚宇商务酒店407房间洗澡时,浴室推拉门上的玻璃突然碎了,我的腿部被玻璃割伤。然而退房时,酒店不仅不向我道歉,还要我赔偿玻璃门。”昨日,市民吴巍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反映。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该酒店407房间,看到浴室内散落着一地碎玻璃,地上还残留一些血迹。“11月1日上午9时许,我在该酒店洗澡,因洗浴间和洗漱间是分开的,洗浴用品放在外面的洗漱间,我洗完澡去洗漱间拿毛巾时,突然滑倒。我出于本能伸手抓住推拉门上的把手,谁知推拉门‘哗’的一声碎了。”吴巍说,事情发生后,酒店工作人员帮他买了碘酒和创可贴,他挺感动的。
“后来,我结账离开酒店时,被值班经理拦下。他说浴室玻璃门价值400元,赔偿后才能离开。”吴巍气愤地说,“酒店洗浴间没有任何防滑设施,我滑倒摔伤,没让他们赔偿我的损失,他们反倒让我赔偿玻璃门,真是太不应该了。”
“我们酒店从开业到现在,没有发生一起因洗浴间地板滑摔倒的事故,是你不小心打碎了玻璃门,按照酒店的规定,损坏物品必须照价赔偿。”该酒店值班经理赵女士说,“吴先生受伤不完全是我们的责任,他滑倒后,我们帮他买了碘酒和创可贴。”
然而吴巍认为,由于洗浴间没有防滑设施,酒店提供的拖鞋也不防滑,才导致自己滑倒摔伤,责任在酒店。
双方为此发生了争吵,酒店负责人拨打110报警。
上午10时许,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认为酒店方不能以从来没有发生过类似事件为由逃避责任,且吴巍是在没有任何防滑设施的洗浴间洗澡时摔伤的,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民警的调解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吴先生的腿被划伤了,我代表酒店向他道歉。”酒店负责人魏先生表示,以后他们会加强防护,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