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佐真之助
日本战犯佐佐真之助的部分笔供。
6日,中央档案馆公布了日本战犯佐佐真之助的侵华罪行自供。据其自供内容,经其指使或亲手残杀的中国军民近5000人。
1893年出生于日本福冈县。1932年9月到中国参加侵华战争,任关东军第10师团步兵第63联队第3大队少佐大队长,1945年7月任关东军第3方面军第39师中将师团长。
曾将中国平民用铁丝穿成串杀害
在沈阳接受审判的时候,佐佐真之助承认“犯下滔天的罪行”。1956年,他被判处16年徒刑。1964年,所有在押的日本侵华战犯都受到宽大处理返回日本。佐佐真之助1959年因患胃癌在中国死去。
用铁丝绑起中国人扔到河中淹死
佐佐真之助1932年到中国参加侵华战争。据其供述,他先后5次、长达5年参加侵华战争,范围北至东北,南至扬子江。犯下的罪行可用“滔天”来形容。
1956年6月到7月,中国开始对45名日本侵华战犯进行审判。
佐佐真之助在法庭上供述,他和部下曾经将抓捕的中国平民用铁丝穿成串杀害;还将抓到的中国人,用铁丝绑起来扔到河中淹死。
在其自供中,他称,曾经将活着的中国人投入毒瓦斯室试验;强奸中国妇女数十名;在湖北襄樊一战中,杀害重庆军士3500名。
“我所犯下的罪行,比起诉书中提到的还多。我在此,在中国人民面前低头谢罪。不论我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我都甘心伏法。”佐佐真之助在法庭上说。
要求中国人民“把我枪毙”
佐佐真之助1945年被苏军逮捕,于1950年被移送到中国抚顺战犯管理所。审判前,他已经在这里呆了6年。在此期间,佐佐真之助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已经进行了悔罪。
根据1956年4月到7月的《在押日本战犯参观情况简报》,当年2月开始,中方组织这些战犯陆续参观一些工厂、学校等。资料记载,佐佐真之助在参观结束后说:“这次参观使我进一步认识了日本帝国主义和自己的罪行。现在我在整个日本帝国主义政策中,找不出一点真理,我衷心希望到中国人民面前谢罪,然后要求把我枪毙,死也甘心。同时希望通过日本政府向日本的后一代转达我的体会,叫他们不再走我的老路。”
1956年4月,管理所开展迎接审判的教育活动。活动结束后,28名战犯写了处决的请罪书,有的写了血书。佐佐真之助说:“我的罪行,实在遍及中国全土,成了6亿人民憎恨的对象,被判几次死刑也补偿不过。这60余年的生平历史,完全是非正义的,从人间世界来看,我是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的。”
1956年7月,9名战犯家属来探监,包括佐佐真之助的儿子。他对儿子说:“我的部下杀了很多中国人,把中国人的心肝剜了……仅仅判我16年徒刑,真是感激不尽。”
■ 自供摘录
●1932年10月,“我驻防佳木斯期间”,“逮捕了中国人民约30名”,“其中经拷问后杀害抗日战士15名、群众6名”。
●1940年8月,在浙江莫干山,“我的部队在战斗中曾使用毒瓦斯给予重庆军(即国民党军——编者注)战士莫大的损害”。10月,在浙江诸暨,“杀害了重庆军战士约600名。”
●1944年12月至1945年5月,在湖北“逮捕抗日军及抗日团之密探嫌疑人约90名,在调查拷问时共杀害约30名”。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