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张 晓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我市交通部门了解到,新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将从本月开始实施。根据《办法》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装置(GPS)。同时,对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不力的单位将被追责。
大货车要装GPS
“目前,我市只有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GPS,并接入联网联控平台。”市运管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的规定,今后除了以上车辆外,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也要安装GPS,并且配合卫星定位监控平台使用。
该工作人员说:“安装GPS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手段。对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发放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事故处理不力者将被追责
记者了解到,新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事项予以审批、许可,发现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将追究单位有关领导责任。因为谎报、瞒报或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应当追究单位责任。
市运管局一负责人强调:“如果单位及人员干扰、妨碍事故调查处理,帮他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一年内重复发生同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将从重处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并向社会曝光。”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开始推进建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各有关单位因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国省干道尤其是桥梁、连续超长纵坡及连续弯道和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动态视频监控终端安装建设工作。对因“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控系统”安装和管理出现问题而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行问责倒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