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王 磊
近日,驻马店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荣获“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全省公安系统仅此一家。
2010年以来,驻马店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打击犯罪是主业,命案侦破是龙头,破小案带大案,破命案带积案,既抓严打,又抓严防”的工作理念,实现了现行命案破案率连续4年100%、侦破命案积案数全省第一、百名民警起诉数全省第一、8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明显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逐年上升。
2011年以来,驻马店市政府先后3次对市公安局予以记功嘉奖,驻马店市社会治安平安建设工作由2010年被省综治委“一票否决”警示,变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市。
近年来,公安部、河南省公安厅和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向市公安局发去贺电、贺信。特别是公安部、省公安厅对市公安机关坚持运用绩效考评奖惩机制,强力促进既狠抓大案攻坚,确保治安大局平稳,又重视小案侦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建立五个机制 快速反应克难攻坚
“一把手”一线指挥机制。市公安局明确规定凡属新发命案嫌疑人不确定的,不论白天或夜晚、不论刮风或下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必须第一时间赶赴案发一线,勘验命案现场,参加案情的研判,指导案件的侦办,为快侦快破新发命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快速反应机制。在快速反应机制运用中,市公安机关做到接警出警快、指挥调度快、先期处置快、勘验定性快、调查访问快、锁定目标快、追击堵截快,实现了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切实做到了快速反应。
整体联动作战机制。市各级公安机关实现了“一地有案、整体联动”,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把兄弟单位的案件当作自己的案件来办。同时,市公安局还组建了一支由刑侦、网技等部门精干警力组成的30余人的“合成作战队”。一旦发生命案,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根据领导指令直接指派“合成作战队”快速出警,直奔案发现场协助办案单位侦办案件。
考评奖惩机制。近年来,市公安局以民警日常工作绩效考评长效机制为抓手,建立健全了同民警职级升降直接挂钩的奖惩机制,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尤其是在命案侦破方面,不仅在考评分值的设定上实行重奖重罚,而且还在办案经费上予以倾斜,对破案有功民警记功嘉奖提拔重用。有奖也有罚。每起命案侦破后,市公安局立即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并及时在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召开案后反思会。2013年,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3次大规模的案后反思会,局长杨俊杰参会并对案件侦破过程进行讲评,从而有力地推进了案件侦破工作的扎实开展。
入户盗窃案件责任倒查追究机制。截至目前,市公安局针对此项工作已编发督察通报22期,对78起案件中存在的人口管理和治安防范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逐案进行了通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坚持有案必立 严肃查处“立案不实”
在注重强力侦破大案要案的同时,市公安局还始终高度重视涉及民生的侵财小案的立案和侦破工作,对“立案不实”的危害性做到警钟长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杜绝“有案不立”。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市公安局注重强化执法监督和内部监督,建立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各警种、各部门在如实立案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从接警立案伊始,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就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受案过程;督察部门充分利用各种督察手段,把如实立案工作纳入常规现场督察;刑侦、指挥中心、统计、控申等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数据综合分析发现“立案不实”问题。
在日常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市公安局不但注重命案、黑恶等重特大刑事案件的攻坚侦办,而且更加注重涉及民生的侵财小案的立案侦办,真正实现了“抓大管小”。市公安局在“如实立案”考核方面,不对辖区立案的数量设置考评项目,只设置了对“立案不实”进行重罚、对破案有功者予以重奖、对表现特别突出者提拔重用的考评项目。
几年来,市公安局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在坚持就地整改的同时,每季度都要制作光盘发至全市公安机关播放,随时编发督察通报,举一反三进行讲评。仅2013年,市警务督察部门就开展各类督察800余次,出动督察民警1680余人(次),现场督察基层单位3100余个(次),下发警务督察通报124期、督察建议书62件,对42名民警采取了执行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对5名民警执行了禁闭。
今年初以来,已下发警务督察通报38期,对现场督察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责令当事人必须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踪问效,有力地维护了全市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