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06月06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集中宣判一批涉暴恐案件

81名被告受审 12人被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2014-06-06 07:17: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65,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六地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对2381名刑事被告人集中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等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死刑、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其中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3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这23起案件中,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抢夺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的有1368人,制作、传播暴恐音视频,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有1013人。

这批案件中所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制枪制爆、制造传播涉暴恐音视频等犯罪,是新疆开展的严打暴恐犯罪专项行动的重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当日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

阿布地巴斯依提·喀地尔等4名被告人多次实施暴力恐怖犯罪,先后杀害、伤害无辜群众多人,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和损害,均被依法判处死刑。

阿不都艾则孜·买合木提等17名被告人多次大量制造爆炸装置,预谋对公安派出所和乡政府实施暴力恐怖袭击,致一名民警重伤,被分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不等。

被告人奴尔买买提·阿布都克依木在境外参加恐怖组织,返回境内后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传授制爆技术,发展组织成员,预谋实施暴恐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两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吐尔贡·吾普尔等2人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给多人发布大量具有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内容的信息,公开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根据犯罪情节,两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有期徒刑5年。

                                     (据新华社)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