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4年06月05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矿灯充电引火灾 损失价值3000元

发布时间:2014-06-05 07:56:50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62日,我在驿春市场买了一个LED充电式矿灯。3日上午,我给这个矿灯充电时,引发了一场火灾,导致家中的一台电视机和一台交直流手钻充电器被烧毁,客厅的吊顶被烧坏,损失价值3000元。”64日,驿城区老河乡的赵先生告诉记者。

64日,记者从赵先生提供的矿灯外包装上看到,这个引发火灾的矿灯是由广东省潮南区亮科乐电器厂生产的。赵先生说,火灾发生后,他认为是矿灯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经销商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经销商钱发祥说,他销售的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我怀疑是赵先生的插座功率低,为矿灯和其他电器充电时造成短路引发了火灾。赵先生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如果是我销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我愿意赔偿一切损失。”经销商钱发祥说。

为此,双方发生争吵。随后,赵先生报了警。

64日上午9时许,民警来到现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双方各持已见。民警离开时,建议赵先生对该产品进行鉴定。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