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广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耕牛是生产队里最重要的生产工具,犁地、耙地、拉车、拖磙,样样农活都离不开它。
那时候,俺生产队里有10多头牛,其中一头是正值壮年的公牛。由于这头牛脾气暴躁,生性好斗,每斗必胜,人们都叫它“牛魔王”。
有一年秋雨后的早晨,使唤牲口的社员李维章牵着“牛魔王”和另一头黄老犍下地干活时,“牛魔王”摔到桥下的水泥地上,两条前腿发出“嘎巴嘎巴”的折损声,“牛魔王”只能凄惨地嚎叫,再也站不起来了。
队长心里清楚,牛伤到这种程度肯定是不能干活了,但不经公社批准,私自杀牛是要处理人的。队长买了十多盒“金菊”牌香烟,很快疏通了大队、公社兽医站、公社革委会三个环节,终于换回一纸“耕牛失足摔伤,同意宰杀”的公文。
“牛魔王”走了,地上留下一大片鲜红的血迹,几个社员忙着剥皮、剔骨、割肉。到了傍晚时分,会计韩彩文手里端着一个葫芦瓢,里面放着用白纸写好揉成的纸蛋来到人群中。队长喊了一声:“叨蛋(抓阄)了,叨蛋了。”
人群里走出各户人家的代表,踊跃上前抓纸蛋。遇到这样的事,俺家是父亲出马。我慌忙从人群里寻找父亲,发现他正在跟队长商量以放弃叨蛋的权利来换取那副牛骨头架子。队长停了一下发话了:“中!只是那牛头得留着给韩振国。”父亲不住地点头,说:“中,中!”
回家后,父亲搬了几摞砖头,在靠近厨房的墙边垒成“品”字形。父亲让我跟他到生产队的豆腐坊借了一口大铁锅,又借来一把斧头。他把那些大骨头剁成小块,堆了满满一锅,倒上清水煮起来。
第二天清早起来,当牛骨头从锅里捞出来时,骨头上的一点点肉星几乎都炖化了,骨头汤却很稠、很香。虽然是早上,但我和三姐闻着这香味,啃着那硕大的牛骨头,嚼着那脆生生的牛筋,喝着那热乎乎的骨头汤,有滋有味,直到吃得腻嘴、实在咽不下去为止。这是我童年吃得最香、最多、最难忘的一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