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道德高地” 打造“好人之城”
让好人有好报,善行有善报
今年起,我市每年拿出50万元钱解决好人的实际困难
□晚报记者 李玉荣 通讯员 赵成福
一定要让好人有好报。
从今年开始,市文明委决定,每年从市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列支帮扶资金50万元,以切实解决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实际困难,使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及其家人生活有保障、有依靠、有尊严,真正将好人有好报、善行有善报落到实处,促使越来越多的人见贤思齐、择善而从。
记者昨天从市文明办获悉的这一利好消息,是我市着力打造响彻中原、闻名全国“好人之城”的又一实际行动。
驻马店好人层出不穷
“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社会各界却给了我那么多的关心和荣誉,我十分感激。我将带更多乡亲到天津打工,打造驻马店保姆这个品牌。”汝南县罗店镇杨楼村村民付小粉患有先天性小儿麻痹症,双脚内翻,只能靠脚面着地行走。1993年,她独自一人到天津市,在天津妇联家庭服务公司务工。她用诚信和善良、勤劳和真情感动了天津人,从此树立了“信用保姆”的品牌。
在驻马店,一位位好人用自己的行动感染和影响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文明驻马店”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灵魂工程提升到战略发展的高度,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着力建设“道德高地”,倾力打造“好人之城”。
好人在驻马店层出不穷。“英雄大叔”李国喜、“信用保姆”付小粉分别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河南省道德模范称号,张喜凤、刘桂花、吴叶等3人荣获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张旭、黄成立等23人入选“中国好人榜”, 刘黑、吴雪五等7人荣登“河南好人榜”,王星淇、汪刚强等11人被评为“河南省美德少年”,郭小多、罗双山等131人被授予“驻马店市文明市民标兵”称号。
扩大“好人之城”品牌效应
今年,市文明委作出了进一步打造“好人之城”品牌的战略决策,努力把驻马店建设成为响彻中原、闻名全国的“好人之城”。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在驻马店天中广场、世纪广场,有一条条驻马店“身边好人”宣传文化长廊。在市区主要街道、公园、车站等处,一批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公民道德建设固定宣传栏,宣传“身边好人”事迹和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让“身边好人”代表代言公益广告和城市形象宣传。
组织“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巡演、图片巡展活动,开展第一届“驻马店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印制“身边好人风采录”宣传图册,打造城市道德名片,进一步提升驻马店“好人之城”、道德之城的美誉度。
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筹建全市第一个公民道德教育馆和市道德讲堂总堂,将发生在驻马店人身边的道德善行和道德传统浓缩在展馆之中,展示在道德讲堂,让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正能量更加直观、生动地展现在每个市民面前。
在市新闻媒体开辟《身边好人》专题栏目,对全市涌现出来的“身边好人”进行长期、不间断地宣传;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依托“道德讲堂”,学习宣传本单位、本系统的“身边好人”,使“好人之城”建设在广大群众中入目、入耳、入脑、入心。
一系列举措,逐步扩大“好人之城”效应。
“树立好人好报的导向,用科学有效的制度鼓励、引导、激励和保障更多的人积善心、行善事、做好人,使好人有好报在驻马店成为社会常态。”市文明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