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建光
本报讯 昨天上午,在市健康路东段,一名男子向行人兜售野鸡娃。这名男子称,这些野鸡娃是人工孵化的。
“正宗的野鸡娃,一元一只。饲料一元一袋,好的3元一袋。”昨天上午,在市健康路东段,一名男子街头兜售野鸡娃(如图)。看到毛茸茸的野鸡娃,许多市民上前询问价格。
“这些野鸡娃是不是从山里逮的?”一名中年女子问道。
这名男子反问:“这么多鸡娃,可能是从野外逮的吗?这是我的饲养场孵化的,头一星期喂饲料,以后它们就能吃别的东西,也好养了。”
市民陈先生问:“你是从哪来的,饲养场在哪里?”
这名男子说他是周口的,其余的不愿意多说。
陈先生告诉记者,5月25日上午,这名男子就在这里摆摊出售野鸡娃了,当时卖的有上千只鸡娃,很多市民争相购买。
记者来到市森林公安局反映此事。该局的许警官告诉记者,他们将前往查处。
随后,森林公安民警来到现场,询问该男子有没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该男子说证件忘在家里了,他马上回家拿。
许警官告诉记者,野鸡有很多种,普通的野鸡属于“三有”(是指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动物,如果该男子贩卖的是野生鸡娃,就是违法的,如果是人工驯养繁殖的,就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