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获悉,新疆公安机关成功侦破5月22日发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
现已查明,实施此案的暴恐团伙共有5名成员,4名现场实施犯罪的暴恐分子当场被炸死,参与策划的另一名暴恐团伙成员努尔艾合买提·阿布力皮孜于5月22日晚在新疆巴州被抓获。案件共造成39名无辜群众遇难,94人受伤。
经公安机关查明,努尔艾合买提·阿布力皮孜、麦麦提·麦麦提明、热依木江·麦麦提、麦麦提敏·麦合买提、阿卜来提·阿卜杜喀迪尔等人(均为新疆皮山人)长期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收听收看暴力恐怖视频,于2013年底初步形成5人暴恐团伙。5月22日7时50分,麦麦提·麦麦提明等4名团伙成员实施了暴力恐怖犯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和深挖中。
新疆启动为期一年的严打暴恐专项行动
23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在新疆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作出部署。经中央同意,根据国家反恐怖领导小组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从当天起到2015年6月,以新疆为主战场启动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当日下午,乌鲁木齐市举行了誓师大会,展示反恐决心。
据悉,新疆23日启动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以来,全疆各级公安机关闻令即动,在前期侦查、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主动进攻、严查深挖,于25日凌晨实施“零点”抓捕行动,以雷霆之势迅速打掉一批暴恐团伙,抓获200余名犯罪嫌疑人,收缴200余枚各类爆炸装置,对暴力恐怖活动形成“快、稳、准、狠”的严打态势。
新疆发布严打暴恐通告:30天内自首可减轻处罚
为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本通告自24日起施行。
通告明令:严禁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严禁实施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资助、支持、庇护恐怖活动、恐怖组织、恐怖活动人员;严禁制作、贩卖、运输、传播、复制、持有载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宣传品、移动存储介质、新型电子产品、标志及物品,严禁组织、策划、实施或者煽动实施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托运、寄递、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严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方法;严禁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
通告称,实施上述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可争取宽大处理。凡在通告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通告鼓励、保护各族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对知情不报、窝藏、包庇、资助上述违法犯罪分子,或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从严追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重惩处。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