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 予)近年来,汝南县总工会深化企事业单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工作,由企事业单位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群众,与企事业经营者就职工权利和义务、劳动报酬、开展建功立业活动等,以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稳定劳资关系,凸显三大特色。
建立“一票否决”制度。该县总工会将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作为对县直企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专项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部门通报批评。凡无正当理由不“应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事业,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将不予列入,同时取消“五一劳动奖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建立“两级要约”制度。该县总工会在全县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中,建立企事业和上级工会“两级要约”制度,凡基层工会“要约”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协商“要约”,对于不响应“要约”的企事业经营者,基层工会可申请县总工会协调,或由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共同发出进行协商的“意见书”,要求企事业围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与职工方代表工会进行协商,签订工资等方面专项集体合同。对不按期响应“要约”的企事业,县总工会和县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局要求限期“应约”,下达《整改建议书》,逾期不改的依法进行查处。
建立“公示要约”制度。该县总工会定期在《汝南工作》《政务信息》和当地电台、当地电视台公示全县签订工资集体协商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由于措施得力,汝南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至目前,共签订集体协商合同副本584份,覆盖企事业601家,惠及职工5.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