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9年04月10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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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兜住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底线

发布时间:2019-04-10 09:17:55  

瞄准问题短板强化工作措施

市民政局兜住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底线

本报讯(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左新刚)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总体部署,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驻马店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作为,主动参与和帮助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瞄准问题补短板,围绕目标定责任,完善措施兜底线,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该局围绕“民政跟着扶贫走,兜底保障围着脱贫转”工作思路,为确保城镇困难职工尽快解困脱困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将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3月21日,该局党组专题召开了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传达省、市有关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责任,指定了专人联络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务求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该局成立市民政局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组织领导机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并指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专职负责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该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对象、工作措施等。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家庭中的“老、弱、病、残、幼”对象,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对85~89周岁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百岁以上的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进行救助;对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生活困难的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该局于3月28日下发了《关于落实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对象核查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向相关县区下达了指标任务,将建档立卡的36名(户)城镇困难职工家庭区分到县区,明确到具体人,要求严格按民政部门职责分工和社会救助相关程序开展精准认定核查工作。相关县区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及时深入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入户调查,逐人核实相关信息,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兜底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原因。落实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县区每周四下午4时前,按《市总工会提供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拟社会救助兜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要求,逐项对入户核实情况进行说明,上报市民政局。二是实行定期通报讲评制度,市民政局每两周对各县区核查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三是实行对县区核实情况核准制度,县区在核查核实情况结束后,市民政局将对县区核实准确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

该局根据相关县区摸排情况和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全力解决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按应扶尽扶,应帮尽帮要求,积极参与市总工会组织的“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重大节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及企业开展的各类捐资助学活动等,致力于在民政系统职责范围内解决好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的“五难”问题(生活、就业、就学、就医、居住),用实际行动坚决兜住建档立卡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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