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完成孤儿生活费提标发放工作
从2019年1月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本报讯 (通讯员 冯光辉)近日,平舆县圆满完成2019年全县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发放工作。
据悉,今年,我省把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工作列入全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重点推进。根据《驻马店市民政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驻民文【2019】17号)有关要求,从2019年1月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这是继2017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标准之后,对全县孤儿的又一大惠民之举。此外,今年还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在校学生,明确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此举将使平舆县近500名孤儿直接受益。
目前,该县民政局已按照要求为全县499名孤儿发放了2019年1月份共49900元的基本生活费提标补助,切实提高了孤儿基本生活水平。
近年来,平舆县认真贯彻落实孤儿养育工作有关政策,大力开展孤儿养育工作,全县孤儿养、治、教、康条件不断得到改善,整体养育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认真做好孤儿身份认定工作。认真开展孤儿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严格审查。通过入户调查、询问乡邻等方式深入了解孤儿的年龄、致孤原因、监护人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并且实行动态管理,真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二是不断强化孤儿生活保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确定了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对孤儿救助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保证孤儿救助资金用于孤儿生活。三是建立孤儿救助动态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已纳入保障范围孤儿信息的录入和调整,对年满18周岁后未在校读书的孤儿信息进行核实后,及时进行停发处理。此外,严格按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将孤儿的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资料,提高孤儿救助工作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孤儿养育监护和日常监督工作。该县民政局与孤儿养育监护人签订养育监护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孤儿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对孤儿的养育质量提出具体的要求和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孤儿基本生活和教育、就医、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全县分散供养的孤儿,力求监督到位,依法收养,明确其监护人,细化职责,强化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