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9年03月08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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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车被4S店忽悠

发布时间:2019-03-08 08:31:27  

买的是智尊版 到手的却是改装的豪华版

市民买车被4S店忽悠

“按照销售合同,我购买的是DS智尊版汽车,结果商家交给我的却是一辆经过改装的DS豪华版汽车,商家工作人员还冒充我在贷款合同上签字……”36日,市民先生来到驻马店日报社反映自己购车被商家忽悠一事。

先生告诉笔者,2017423日,他在市区天中广场参加驻马店市驿驰汽车销售公司和安徽阜阳汉邦汽车销售公司组织的车展活动。经过协商,先生以21.49万元的价格签订了DS智尊版汽车的购车合同。“这辆车的官网报价是24.49万元,之所以优惠3万元,是因为厂家搞活动。”先生说。合同经办人是安徽阜阳汉邦汽车销售公司业务人员徐明松和牛少杰,并开具了机动车统一发票,贷款合同经销商一栏盖的是安徽阜阳汉邦汽车销售公司印章,签字一栏为该公司工作人员孔乔乔。

由于DS品牌在驻马店没有4S店,20171014日,先生驾车到安徽阜阳汉邦汽车销售公司对爱车进行首次保养。在保养车时,售后人员以为先生的车不是在安徽购买的,便实话告诉他:“你的车不是智尊版,而是豪华版。”

随后,先生与商家沟通,商量解决事宜。商家却表示,自己完全是按照贷款合同提供的汽车,绝对是智尊版,不存在非法改装。细心的先生当即向其证明车辆有多处改装痕迹,并拿出相关证据。在证据面前,商家又改口称,4S店有权改装车辆,自己的改装行为并不违法,并不存在欺诈行为。

先生告诉笔者,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未出厂的车辆若需改装,必须经过国家3C认证方可销售,商家已构成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车价三倍的金额进行赔偿。商家表示,只愿意拿出1.5万元补偿豪华版与智尊版的差价,至于赔偿,则当场拒绝。

鉴于两家销售公司的不诚信,先生坚决要求商家退车,并拿出赔偿方案。商家则一推再推,试图将此事长期拖下去,至今没有处理。 (曾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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