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9年02月26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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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互殴致轻伤 被判刑罚悔已迟

发布时间:2019-02-26 09:10:55  

宋 玉

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家庭琐事殴打他人致轻伤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李炳新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春云各项经济损失27519.1元。

本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春云与被告人李炳新系叔侄关系,2018年8月29日18时许,因琐事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引发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李炳新将李春云打伤。经鉴定,李春云的损伤系外力作用所致胸部挫伤,后经多次摄片及手术记录证实其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之规定,该损伤已构成轻伤二级。

此后,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双方各不相让,案发后相关部门一直没有调解成功。该案起诉到法院后,主审法官就附带民事部分主持调解多次,双方都憋着一股气,互不相让,最终附带民事部分未能调解成功。虽然没有调解成功,但主审法官在判决前,还是告知被告人的家人,在春节期间要主动到被害人家赔礼道歉。经过多方劝解,双方的情绪才慢慢平息下来。后法院向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告上述判决时,双方均表示不上诉。被告人刘炳新更是表示,通过此次教训,才知道冲动的沉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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