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腾飞)1月16日上午,记者从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2018年,我市人体器官捐献达31例,其中本市实现捐献30例,在广东省东莞市捐献1例。东莞市的这1例就是连日来感动豫粤两地无数人的遂平县“好青年”王俊文。
人体器官捐献是红十字会“三献”(另两个为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工作之一,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病患的善举,同时对倡导无私奉献、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2015年1月1日起,公民逝世后的器官捐献已成为我国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合法来源。我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05例,共获得大器官300多个,使300多名重病患者生活质量得到提高;有160多人签署了器官捐献自愿书。
座谈会上,市红十字会、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器官捐献知识传播和普及,积极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动员、缅怀纪念等工作,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完善措施保障,强化监管,依法依规运行,进一步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