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8年12月10星期一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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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公安局查处多起污染环境案件 

发布时间:2018-12-10 08:58:45  

本报讯 (记者 张承训)连日来,新蔡县公安局查处多起污染环境案件,依法行政拘留19名违法行为人,有力服务了污染防治攻坚战。

新蔡县今是街道办事处平铺村张某经营的养猪场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污直接排放到猪场南侧水沟里,经新蔡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检测水质超标,造成环境污染。新蔡县孙召乡巩庄村委的巩某在使用机器打红薯粉的过程中,将生产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村内的水塘内,造成水塘及周边环境严重污染。新蔡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于11月19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于12月1日,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巩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11月份以来,高某、闫某、赵某、杨某、何某、刘某、朱某、金某、时某、仇某等17名违法行为人因在无环保设施的场地从事经营、生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先后被新蔡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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