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三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74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朱古洞乡窑后村冯庄107国道东侧,有一个大货车冲洗站,噪声大,污水随意排放,污染了居民饮用水,并在107国道设置过密障碍物,导致大货车拥堵,引起大量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有一个大货车冲洗站”实为2018年驻马店市政府为积极治理重型车、柴油车扬尘,并对汽车尾气进行检测,紧靠107国道设立的一卡点。该冲洗站为循环用水,储水池也做了防渗漏处理,冲洗车辆用水不外排,群众反映“污水随意排放,污染了居民饮用水”问题不属实。冲洗站距离村庄有300米左右,紧靠107国道,车辆进出站时速度较低,群众反映“噪声大”问题不属实。根据进城车辆应洗尽洗原则,本着大型、小型车辆分道和避免拥堵及保证安全的前提,由市公安交警支队依法设置大型、小型车辆分道和警示标志,过往大货车在进行冲洗时不停车、不排队,设置减速带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行人安全,使大货车更加有序、便捷、快速地通过冲洗站,在冲洗车辆时不产生扬尘。群众反映“在107国道设置过密障碍物,导致大货车拥堵,引起大量扬尘”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驿城区交通局对冲洗站储水池防渗漏措施、车辆分道行驶工作加强管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76
反映情况:汝南县梁祝镇杨庄村大华猪场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汝南县梁祝镇杨庄村大华猪场”实为汝南县大华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建于1998年,位于汝南县梁祝镇杨庄村。该公司于2012年5月份分为两个养殖场,分别是汝南县华翔牧业有限公司和汝南县鼎盛牧业有限公司。经调查,两家公司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场区四周未发现外排现象,未对环境造成污染。两家公司和当地村委会签订1000亩土地,沼渣、沼液进行土地消纳。经走访群众反映,该企业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汝南县梁祝镇政府加强巡查、严格监管,按照《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夯实监管责任。二是汝南县环保局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力度,严查违法行为。三是汝南县华翔牧业有限公司和汝南县鼎盛牧业有限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粪污废弃物综合利用。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正阳县
受理编号:〔2018〕177
反映情况:正阳县汝南埠镇向西一公里的一个搅拌站生产期间造成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正阳县汝南埠镇向西一公里的一个搅拌站实为正阳县恒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有搅拌机布袋除尘器装置、库顶自带滤芯过滤除尘装置、车辆冲洗装置、高空喷淋装置、传输带封闭、原料堆放场封闭大棚、场区道路硬化洒水等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染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原料堆放于原料大棚内,场区内进行喷淋洒水,车辆进出时通过冲洗装置进行冲洗,且场区设置有围挡,但生产期间有一定粉尘。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责令该公司按照6个100%要求,加强管理,防止扬尘,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责令汝南埠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该公司监管力度。三是责令正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加强监督,防止粉尘污染。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上蔡县
受理编号:〔2018〕178
反映情况:上蔡县蔡沟乡庙杨村小朱庄自然村南边蔡沟林场内一塑料颗粒加工厂,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一塑料颗粒加工厂实为塑料碎片厂,负责人杨开。2018年10月30日,蔡沟乡政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杨开塑料碎片厂违规生产,于当日责令其立即停产并予以取缔。2018年11月7日现场检查时,杨开塑料碎片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设备未拆除,未发现生产原料及产品。该厂建有一个清洗池,其生产时清洗废水排入厂西侧约100米的水沟内。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蔡沟乡政府已于2018年11月8日前对杨开塑料碎片厂取缔,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清运。二、上蔡县人民政府责令蔡沟乡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巡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加强环境监管。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2018〕179
反映情况:平舆县一高南门向南100米左右的一个养殖场气味儿大,影响学生学习。
调查核实情况: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平舆县人民政府责令清河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2月20日前取缔该养殖场。
问责情况:给予清河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谢洪山诫勉谈话。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80
反映情况:汝南县三桥镇杜庄村火葬场西边的碎石厂生产噪声大,影响居民休息。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厂实为筛石机筛选石子。2018年9月,因该厂无法提供相关手续,三桥镇供电所未供电,一直未投产。2018年10月初,机器全部拆除,现为空地。因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汝南县人民政府责成三桥镇政府严格监管,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2018〕181
反映情况:平舆县西工业区创业三路西精彩同方院内的一个废品收购站,夜间焚烧垃圾,污染环境,散发刺鼻气味儿。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的内容与2018年11月1日接到的举报件(第10批145号)内容重复,对反映问题已做出调查处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2018〕182
反映情况:遂平县沈寨镇沈寨村内的一个石料厂(之前是水泥构造厂)粉碎石头产生噪声和大量粉尘。
调查核实情况:遂平县沈寨镇沈寨村内没有石料厂,沈寨镇辖区内只有沈庄村一个石料厂实为遂平县石磊银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地址在原水泥预制厂用地上。该公司碎石采用喷淋水湿法破碎工艺,破碎加工过程基本无粉尘产生;筛分过程通过喷淋水雾降尘,传送装置均密闭处理。原料棚安装有喷淋降尘装置,厂区道路路面硬化,出入口安装有冲洗装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该公司原料为外购碎石,在此进行加工,因缺少原料碎石,该公司已于2018年8月份停产至今。现场核查时,没有粉碎石头产生的噪声和大量的粉尘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遂平县沈寨镇政府和遂平县环保局加强对遂平县石磊银建材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同时在企业恢复正常生产时,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并不定时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上蔡县
受理编号:〔2018〕183
反映情况:上蔡县东岸乡牌坊刘村村民刘三伟加工作坊熬制红绳子的废水直接排放到院外水沟内,对当地地下水造成污染,附近树木被熏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刘三伟加工作坊”实为刘新伟核雕加工作坊。2016年初,刘新伟在自家院后建一小锅炉染制红绳,2016年4月经乡政府巡查发现其废水外排、污染环境,立即责令刘新伟停止排污行为,并于当月拆除了锅炉。2018年11月6日现场检查时,刘新伟核雕加工作坊无染制红绳相关设备和锅炉,无污水排放,周边也未发现排污水沟,作坊隔壁现为牌坊刘村村委会和村民活动广场,周边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询问笔录和村委会证明刘新伟核雕加工作坊现在所用红绳全部从外地采购,作坊不生产红绳。牌坊刘村饮用水源为自备深井集中供水,不存在地下水污染现象。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确山县
受理编号:〔2018〕184
反映情况:确山县瓦岗镇334省道与任瓦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生产路向南20米附近一个养猪场污水和334省道南侧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耕地中,污染耕地,臭气熏天。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养殖场虽建设有三级沉淀池但无雨水和污水分流,由于近日雨水较多,雨水通过明沟直接流入沉淀池,由于没有及时清理,导致沉淀池内污水溢出,流到附近自然水沟内,自然水沟在耕地旁边,污水并未直接流入耕地中,但有异味儿。群众反映的“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耕地中,污染耕地”问题不属实,“臭气熏天”问题属实。经调查,有3户居民把做饭、洗刷等生活污水通过涵管排放到居民区南侧的自然水沟中,未直接流入耕地中,不存在污染耕地的情况。群众反映“334省道南侧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耕地中,污染耕地,臭气熏天”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瓦岗镇政府于11月7日对养殖场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其于11月17日前完成对养殖场雨水和污水分流加盖板密闭处理改造及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清理,并在以后的养殖过程中,所有污水由自有耕地消纳,禁止污水外排情况出现。二、瓦岗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该养殖场出现污水外排现象。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85
反映情况:汝南县刘大桥南一公里沃特砖厂,有检查组检查生产就停,检查人员走就继续生产,沃特砖厂煤炭烧砖,又在厂区内建磕石子厂、商砼站,生产过程中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一、群众反映的汝南县刘大桥南一公里沃特砖厂实为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2018年11月6日,现场检查该企业停产中。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反映此问题,汝南县纪委监察委调查,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负责机械供料、日常事务管理人员陈景旺陈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遇检查组检查,地方政府从没有提前通知该砖厂停产、停业,待检查过后继续生产。经询问汝南县老君庙镇相关人员,他们在上级领导来汝南县检查时也没有提前通知该砖厂停产、停业,待检查过后再继续生产。群众反映“汝南县刘大桥南一公里沃特砖厂,有检查组检查生产就停,检查人员走就继续生产”问题不属实。二、该砖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燃煤、页岩、淤泥、黏土等,使用燃煤作为燃料烧制红砖。在正常生产期间,废气经隧道窑管道和烘干隧道,几次回流集中收集,经脱硫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烟囱达标排放。群众反映“沃特砖厂煤炭烧砖”属实。三、经调查,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厂区内未发现磕石子厂,反映“厂区内建磕石子厂”问题不属实。四、商砼站实为河南省润通高科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南侧6500平方米原料棚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已安装车辆冲洗、厂内喷淋等污染防治设施,地面已硬化,建设有车辆冲洗沉淀池3座,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料场产生粉尘,2018年11月1日,汝南县环境监测站对河南润通高科建材有限公司润通商砼站进行无组织粉尘监测,监测结果最高值TSP为0.251mg/m3,低于国家排放限值(排放限值:0.5mg/m3)。因此,群众反映“生产过程中扬尘大”属实,但低于国家排放限值。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和河南省润通高科建材有限公司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二、河南省润通高科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自行环保监测验收;三、汝南县环保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两个企业监管,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四、汝南县老君庙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加强对两个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86
反映情况:驿城区朱古洞乡窑后村冯庄107国道东侧一大货车冲洗站,冲车噪声大,污水随意排放,污染饮用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三批174号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反映问题一致,已于第十三批调查处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87
反映情况:汝南县老君庙镇康店街南磕石厂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汝南县老君庙镇康店街南磕石厂”实为汝南县康店保华建材碎石厂。2018年11月5日,现场调查时,该场处于停产中,建有4500平方米密闭原料棚一栋、5米高的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装置1台、生产车间与原料车间已安装喷淋设施,厂区道路已硬化2500平方米。2018年9月20日,汝南县环保局对汝南县康店保华建材碎石厂未批先建立案实施行政处罚6万元(汝环罚﹝2018﹞第2012号),并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该厂符合汝南县碎石加工企业环保准入完善整治类企业,依据汝南县环境攻坚办《关于碎石加工企业环保准入条件》,该场9月份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群众反映“生产期间,噪声扰民”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汝南县康店保华建材碎石厂按照汝南县环境攻坚办《关于碎石加工企业环保准入条件》要求,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善环评手续,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二、汝南县老君庙镇人民政府和汝南县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在环保措施和环保手续健全后方可投入生产。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遂平县
受理编号:〔2018〕189
反映情况:遂平县石寨铺镇柳庄村委东西两边有一个板厂、一个养鸡场,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的内容与2018年10月24日接到(第2批(2018)007号)的举报件的内容重复,对反映问题已做出调查处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90
反映情况:汝南县老君庙镇任通商砼站生产过程中,噪声、粉尘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件与第九批124号举报件内容重复。已于第九批调查处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91
反映情况:驿城区老街街道办事处李楼村一装修材料加工厂排放污水,污染环境,并有粉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九批受理编号120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反映问题一致。已于第九批调查处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2018〕192
反映情况:平舆县万冢镇蔡庄村委刘庄东南角预制厂老板陈青山,养殖10几头牛,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的内容与2018年11月1日接到的举报件(第十批143号)的内容重复,对反映问题已做出调查处理。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2018〕193
反映情况:平舆县东皇街道办事处徐寨村西有三家养殖户徐华伟、徐贺龙、徐洪亮,养殖场排放废水和郑庄村内一废品收购站排放废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平舆县人民政府责令东皇街道办事处履行规模以下养殖场的环保属地管理责任,于2018年12月8日前完成对3家养殖户关闭工作;二是平舆县人民政府责令东皇街道办事处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对养殖户外排粪便的清理工作;三是平舆县人民政府责令东皇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1月18日对徐向华废品收购站废水进行清理,并要求该收购站停止外排废水行为。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四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94
反映情况:驿城区诸市镇魏庄大队龚楼村一水泥瓦厂、五里岗大队刘庄村一水泥瓦厂、三王庙村一水泥瓦厂(在建),扬尘污染,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诸市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1月8日上午对魏海和靳大鹏两家水泥瓦厂进行清理和拆除;二、诸市镇人民政府监督刘景新水泥瓦厂于2018年11月10日前清理、拆除完毕。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