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62
反映情况:汝南县张楼镇王沟村森泰板厂,无手续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烟雾和粉尘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一是经调查,汝南县森泰木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在汝南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保备案公告(政府认定序号60号),群众反映“汝南县张楼镇王沟村森泰板厂,无手续经营”问题不属实。二是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产生烟雾的设施为一台生物质锅炉,群众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烟雾”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汝南县森泰木业有限公司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汝南县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三是张楼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督管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63
反映情况:群众反映“驿城区板桥镇英刘村寺前自然村西头一养殖场养有猪、牛百余头,污染村内水源,产生气味儿污染环境,影响周围村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寺前自然村西头一养殖场”为驿城区板桥镇英刘村寺前自然村村民崔红玉养殖场,该养殖场建有沉淀池,但因管理不善,场内脏乱差,粪便横流气味儿较大,对周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群众反映“殖场养有猪、牛百余头,产生气味儿污染环境”问题属实。2018年11月7日,板桥镇政府委托驻马店经济开发区黄淮卫生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在群众反映的地点,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所检项目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标准。群众反映“污染村内水源”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板桥镇政府和驿城区畜牧局于2018年11月4日向崔红玉养殖户主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驿牧指导<畜牧>意见〔2018〕87号),要求该养殖户于2018年11月9日前完成自行清养。二是板桥镇政府于2018年11月5日已对该养殖场周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同时进行全面排查,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64
反映情况:驿城区老河乡老关庄村方庄组村民徐青松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内容与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第4批(2018)053举报受理转办清单内容一致,属重复举报。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产业集聚区
受理编号:〔2018〕165
反映情况:驿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朱楼寨村南有一预制板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预制板厂位于驻马店产业集聚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朱楼寨村南约500米。经调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驻马店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已于2018年11月6日将该厂原料及产品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66
反映情况:市区练江大道东段置地公园内练江河支流污染,有臭味儿。
调查核实情况: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驿城区水利局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将置地公园内岸边淤泥进行清理或覆盖,并清除异味儿。二是置地公园管理部门负责将岸边和河面的垃圾清理干净。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市西平县
受理编号:〔2018〕167
反映情况:西平县人和乡大朱村三里自然村北边有3家塑料厂,排放污水,流到庄稼地,毁坏庄稼。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的“3家塑料厂”实际为袁振山塑料废品收购加工点的收购、粉碎、造粒3个生产车间。该加工点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清洗塑料废水排放至厂区内一个有硬化措施的水池内贮存。群众举报“排放污水”问题属实。该加工点废水未向厂区外排放,厂周边未发现废水排放口,厂区周围及周边农田内也未发现有外排废水现象。群众举报污水“流到庄稼地,毁坏庄稼”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人和乡政府已将袁振山塑料废品收购加工点关停、取缔。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68
反映情况: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大塘村崔庄东南方向,大约200米存在大量垃圾堆积,气味儿难闻,污染耕地。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大量垃圾堆积的地方属于平舆县李屯镇十八里庙村,为一个废弃鱼塘改造的垃圾场,该垃圾场堆积大量生活垃圾,垃圾场西边与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大塘村崔庄组只有一路之隔,直线距离不足200米,现场气味儿刺鼻。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举报的内容和2018年11月2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第10批(2018)139号交办平舆县人民政府举报件的内容重复,平舆县人民政府已对该举报件处理并把垃圾清理完毕。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二批)
驻马店市平舆县
受理编号:〔2018〕169
反映情况:平舆县双庙乡梁桥村东南角村民郭小国开办养殖场,牲畜粪便排放到村内坑塘中,污染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郭小国养殖场产生的养殖粪便通过污水管道排入沉淀池,经干湿分离后,存放在晾粪棚中,然后还田综合利用,沉淀池内污水发酵后用于灌溉。养殖场及其东侧和南侧鱼塘内均没有粪便排污口,鱼塘水质清澈,没有被污染的痕迹。同时,鱼塘承包人介绍养殖场没有向鱼塘排放过粪便,鱼塘处于正常养殖中,水源没有受到污染。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平舆县人民政府要求双庙乡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规模化以下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出现环境污染。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三批)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2018〕170
反映情况:驿城区胡庙乡吴楼村香椿赵庄村村民赵二喜,从市区交通路天方药厂内拉药渣倒入赵庄村东河道内,污染河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2015年4月,驿城区胡庙乡吴楼村香椿赵庄村村民赵新年因自家农田用地靠近香椿赵庄村东河道,地势较低容易积水,托请该村村民赵二喜从红星美凯龙项目工地(原天方药业三分厂)运土10余车将自家低洼的农田用地垫高一米左右。2018年11月5日上午,调查组使用挖掘机,随机选取5个点位对赵新年垫高后的农田用地进行了挖掘。挖掘出的均为黄土,未发现药渣。调查组对包括赵新年在内的7名香椿赵庄村村民进行了走访,均反映当时是垫的土,没有药渣。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三批)
驻马店市泌阳县
受理编号:〔2018〕171
反映情况:泌阳县羊册镇上安村东北两公里安盛石场,排放污水,污染当地河水。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安盛石场位于泌阳县羊册镇上安村东北两公里实为泌阳县羊册镇岳沟花岗岩矿。经调查,岳沟花岗岩石场建设了3座拦污坝、3个废水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该石场下方有一个自然小水沟,流水量很小,水质清澈。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泌阳县人民政府要求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羊册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土地、环保等部门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到位。二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鼓励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环保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三批)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2018〕172
反映情况: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大塘村崔庄东200米垃圾场,气味儿刺鼻,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与第12批168号举报件内容重复,已对该举报件处理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十三批)
驻马店市正阳县
受理编号:〔2018〕173
反映情况:正阳县南环路中段皮黎明煤厂门口,污水长期排到道路上,污染城市环境,气味儿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正阳县人民政府安排县住建局立即对道路路面污水进行疏导,杂物进行清除,并聘请市设计院进行勘察设计,新建污水管道。他们拟采取边设计边施工进行整治,采用顶管施工,新建一个DN400污水管道,长度200米,将该处污水截流,向北送入南环路污水主干管道,预计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施工。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