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代廷伟通讯员邓玉娟)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日前,遂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食药监局、县教体局开展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用餐的食品安全。
在专项检查中,联合检查小组实地检查了遂平第一高级中学、遂平县第五中学、遂平县金山小学及部分学前教育机构,重点检查了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情况、学校内库存食品原(辅)料来源渠道记录情况、食品留样情况、各种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情况、废弃物处理记录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当场向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学校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县食药监局、县教体局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筑牢食品安全监管防线,守护全县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