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近日,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已制订下发专项检查方案,对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疫苗质量风险隐患。
该局一是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检查:疫苗储存,运输的冷藏设施、设备是否完善;购进的疫苗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是否做到票、账、货、款一致;疫苗储存、运输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是否查验温度监测记录等。二是对接种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具有接种资质;是否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是否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等。专项检查要求,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自查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承诺后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日上报、周总结,并于8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上报市食药监局;市食药监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抽查,对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联合有关执纪部门实施追责。
目前,全市食药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30余家,医疗机构20余家,暂未发现有使用不合格疫苗的情况。